学校自动机器惩罚制度(学校自动惩戒机器人)
按日连续处罚是指每天都要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,适用于行政处罚法中,环境保护法中也有涉及,目的是利用行政手段来纠正违法行为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,受到罚款处罚,被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。
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、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。
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,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。
一、必须同时存在下列行为1.生产经营单位违反《安全生产法》121规定;2.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;3.拒不改正。三个条件缺一不可。
二、计算方法。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,即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累加连续计算,并非按日倍增计算或者以其他方法计算,避免处罚过重。
行政处罚协助制度包括罚款,暂扣工具,拘留。联合执法等。